禀法
- 拼音bǐng fǎ
- 注音ㄅ一ㄥˇ ㄈㄚˇ
- 繁体稟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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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禀法[ bǐng fǎ ]
⒈ 犹取法。
引证解释
⒈ 犹取法。
引宋 曾巩 《上欧阳学士第一书》:“俾蹈正者有所稟法,怀疑者有所问执。”
禀法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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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fǎ | 氵 | 8画 | 基本字义 法 fǎ(ㄈㄚˇ)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⒊ 仿效:效法。 |
禀 | bǐng | 示 | 13画 | 基本字义 禀 bǐng(ㄅ一ㄥˇ) ⒈ 承受,生成的:禀性。禀赋。 ⒉ 指下对上报告:禀报。禀复。回禀。 异体字 稟 造字法 会意 English report to, petition |
禀法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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禀法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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