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宪
- 拼音shěng xiàn
- 注音ㄕㄥˇ ㄒ一ㄢˋ
- 繁体省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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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省宪[ shěng xiàn ]
⒈ 各行省的行政长官。
引证解释
⒈ 各行省的行政长官。
引《元史·王都中传》:“当世南人以政事之名闻天下,而位登省宪者,惟 都中 而已。”
省宪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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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 | xiàn | 宀 | 9画 | 基本字义 宪(憲) xiàn(ㄒ一ㄢˋ) ⒈ 法令:宪章。宪令。宪兵。 ⒉ 指“宪法”:违宪。立宪。制宪。 异体字 憲 汉英互译 constitution、statute 造字法 原为形声:从心、从四、害省声 English constitution, statute, law |
省 | shěng xǐng | 目 | 9画 | 基本字义 省 shěng(ㄕㄥˇ) ⒈ 地方行政区域:省份。省会。 ⒉ 节约,不费:省钱。省事。省吃俭用。 ⒊ 简易,减免:省略。省称。省写。 ⒋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省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省。门下省。秘书省。 |
省宪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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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宪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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