隶法
- 拼音lì fǎ
- 注音ㄌ一ˋ ㄈㄚˇ
- 繁体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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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隶法[ lì fǎ ]
⒈ 亦作“法”。
⒉ 谓隶书的笔法。
引证解释
⒈ 谓隶书的笔法。
引清 杨以增 《<隶篇>序》:“夫隶法善变,似异而实同。”
隶法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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隶 | lì | 隶 | 8画 | 基本字义 隶(隸) lì(ㄌ一ˋ) ⒈ 附属,属于:隶属。配隶(从属)。直隶中央。 ⒉ 封建时代的衙役:隶卒。皂隶。徒隶。 ⒊ 旧时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:奴隶。隶仆。 ⒋ 隶书,汉字的一种书体,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:隶书。隶字。汉隶。 异体字 肄 逮 隸 隷 造字法 原为形声 English subservient; servant; KangXi radical 171 |
法 | fǎ | 氵 | 8画 | 基本字义 法 fǎ(ㄈㄚˇ)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⒊ 仿效:效法。 |
隶法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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隶法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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