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
- 拼音bāo tóu shì
- 注音ㄅㄠ ㄊㄡˊ ㄕˋ
- 繁体包頭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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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包头市[ bāo tóu shì ]
⒈ 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,南临黄河,北依大青山。蒙古语为“包克图”,意为“有鹿的地方”。1938年设市。人口1268万(1995年)。为中国华北地区牲畜、毛皮和粮食、药材的重要集散地。有著名的包头钢铁公司,为中国重要的钢铁基地之一,有“草原钢城”之称。
国语辞典
包头市[ bāo tóu shì ]
⒈ 城市名。位于绥远省省境中部,为绥远省省会。民国二十二年,分包头县一部分置市,隶属绥远省政府,居平绥、包兰两铁路的连接点,是全省陆路交通网的枢纽,也是黄河皮筏货运的终点。工商发达,为邻近各省与蒙古贸易往来的集散中心,同时也是我国西北规模最大的钢铁工业城及羊毛集散中心。
包头市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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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 | tóu tou | 大 | 5画 | 基本字义 头(頭) tóu(ㄊㄡˊ) ⒈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:头骨。头脑。头脸(①头和脸;②指面貌;③指面子,体面)。头角( jiǎo )(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)。 ⒉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:留头。剃头。 ⒊ 物体的顶端:山头。笔头。两头尖。 ⒋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:从头儿说起。头绪。 ⒌ 物体的残余部分:布头儿。 ⒍ 以前,在前面的:头三天。 ⒎ 次序在前,第一:头等。头生。 ⒏ 首领:头子。头目。 ⒐ |
市 | shì | 巾 | 5画 | 基本字义 市 shì(ㄕˋ) ⒈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:开市。菜市。市井(街,市场)。市曹。市侩(旧指买卖的中间人、唯利是图的奸商;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)。 ⒉ 买:市义。市恩(买好,讨好)。 ⒊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、文化发达的地方:城市。都( dū )市。市镇。 ⒋ 一种行政区划,有中央直辖和省(自治区)辖等:北京市。南京市。 ⒌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:市制。市尺。市斤。 异体字 芾 汉英互译 city、town 造字 |
包 | bāo | 勹 | 5画 | 基本字义 包 bāo(ㄅㄠ) ⒈ 用纸、布或其他薄片把东西裹起来:包装。包饺子。 ⒉ 包好了的东西:邮包。背( bèi )包。 ⒊ 装东西的袋:书包。皮包。 ⒋ 容纳在内,总括在一起:包括。包举(总括)。包容。包涵。包罗万象。无所不包。 ⒌ 总揽,负全责:包销。包揽。 ⒍ 保证:包赔。包在我身上。 ⒎ 约定的,专用的:包饭。包工。 ⒏ 围:包围。包剿。 ⒐ 一种带馅的蒸熟的面食:包子。糖包儿。 ⒑ 身体上肿起的疙瘩:脓包。 |
包头市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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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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