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法
- 拼音bīng yì fǎ
- 注音ㄅ一ㄥ 一ˋ ㄈㄚˇ
- 词性名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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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兵役法[ bīng yì fǎ ]
⒈ 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履行军事义务的法律制度。
英military service law;
引证解释
⒈ 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。
兵役法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役 | yì | 彳 | 7画 | 基本字义 役 yì(一ˋ) ⒈ 服兵务,从军:从役。现役。 ⒉ 战事:战役。 ⒊ 服劳力之事:劳役。徭役。 ⒋ 使唤:役使。奴役。 ⒌ 被役使的人:役夫。役徒。仆役。杂役。 异体字 伇 汉英互译 battle、labour、servant、service、use as a servant 造字法 会意 English service; a servant, laborer; to serve |
法 | fǎ | 氵 | 8画 | 基本字义 法 fǎ(ㄈㄚˇ)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⒊ 仿效:效法。 |
兵 | bīng | 八 | 7画 | 基本字义 兵 bīng(ㄅ一ㄥ) ⒈ 武器:兵器。兵刃。兵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 ⒉ 战士,军队:兵士。兵卒。兵丁。兵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 ⒊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:兵法。兵家。兵机。兵衅(战争的争端)。兵书。兵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兵荒马乱。兵贵神速。 异体字 汉英互译 arms、soldiers 相关字词 卒 造字法 会意:从丘、从八 English soldier, troops |
兵役法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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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法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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