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经大法
- 拼音dà jīng dà fǎ
- 注音ㄉㄚˋ ㄐ一ㄥ ㄉㄚˋ ㄈㄚˇ
- 繁体大經大法
- 词性暂无词性信息
- 组合ABAC式
词语解释
大经大法[ dà jīng dà fǎ ]
⒈ 根本的原则和法规。
引证解释
⒈ 根本的原则和法规。
引唐 韩愈 《与孟尚书书》:“其大经大法,皆亡灭而不救,坏烂而不收。”
明 刘若愚 《酌中志·大内规制纪略》:“后殿匾曰:‘学二帝三王,治天下大经大法。’”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五回:“《经》云:‘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乾坤定而后地平天成;女大须嫁,男大须婚,男女别而后夫义妇顺。’这是大圣大贤的大经大法。”
大经大法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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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 | jīng | 纟 | 8画 | 基本字义 经(經) jīng(ㄐ一ㄥ) ⒈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,编织物的纵线,与“纬”相对:经纱。经线。经纶(a.整理过的蚕丝;b.喻政治规划)。 ⒉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(亦作“子午线”):东经。西经。经度。经纬仪。 ⒊ 作为思想、道德、行为等标准的书,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,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:诗经。易经。经书。经卷。经文。经义。经传( zhuàn )(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)。四书五经。经史子集。黄帝 |
法 | fǎ | 氵 | 8画 | 基本字义 法 fǎ(ㄈㄚˇ)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⒊ 仿效:效法。 |
大 | dà dài tài | 大 | 3画 | 基本字义 大 dà(ㄉㄚˋ) ⒈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小”相对:大厅。大政。大气候。夜郎自大。大腹便便。 ⒉ 指大小的对比:这间房有那间两个大。 ⒊ 规模广,程度深,性质重要:大局。大众。 ⒋ 用于“不”后,表示程度浅或次数少:不大高兴。 ⒌ 年长,排行第一:老大。 ⒍ 敬辞:大作。大名。大手笔。 ⒎ 时间更远:大前年。 ⒏ 〔大夫〕古代官职,位于“卿”之下,“士”之 |
大经大法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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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经大法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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