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分
- 拼音shěng fēn
- 注音ㄕㄥˇ ㄈ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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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省分[ shěng fēn ]
⒈ 亦作“省份”。
⒉ 指行政区域单位省(不和专名连用)。
引证解释
⒈ 亦作“省份”。指行政区域单位省(不和专名连用)。
引明 王世贞 《觚不觚录》:“而 江陵 之奔丧,所经省分,三司皆出数百里外以謁。”
毛泽东 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》二:“这些合作社,大部分是在北方几个解放较早的省份。”
徐特立 《论国民公德》:“由于 中国 过去是半殖民地,有些省份曾经一度沦为殖民地,所以我们政协《共同纲领》的德目中,就把爱祖国提到第一位。”
国语辞典
省分[ shěng fèn ]
⒈ 介于中央与县之间的地方行政区域。在我国为一级行政区。
省分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省 | shěng xǐng | 目 | 9画 | 基本字义 省 shěng(ㄕㄥˇ) ⒈ 地方行政区域:省份。省会。 ⒉ 节约,不费:省钱。省事。省吃俭用。 ⒊ 简易,减免:省略。省称。省写。 ⒋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省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省。门下省。秘书省。 |
分 | fēn fèn | 刀 | 4画 | 基本字义 分 fēn(ㄈㄣ) ⒈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 háng )。 ⒋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 ⒌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 ⒎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 其他字义 分 fèn(ㄈㄣˋ) ⒈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 |
省分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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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分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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