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省
- 拼音shí bā shěng
- 注音ㄕˊ ㄅㄚ ㄕㄥ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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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解释
十八省[ shí bā shěng ]
⒈ 清·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,即河北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。后沿用为中国内地代称。
引证解释
⒈ 清 康熙 时分 长城 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,即 河北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。后沿用为 中国 内地代称。
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资政新编》:“﹝新闻官﹞专收十八省及万方新闻篇有招牌图记者,以资圣鑑。”
十八省的单字解释
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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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| shí | 十 | 2画 | 基本字义 十 shí(ㄕˊ) ⒈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⒉ 表示多、久:十室九空。 ⒊ 表示达到顶点:十足。十成。 异体字 什 拾 汉英互译 decade、ten、topmost 造字法 指事 English ten, tenth; complete; perfect |
省 | shěng xǐng | 目 | 9画 | 基本字义 省 shěng(ㄕㄥˇ) ⒈ 地方行政区域:省份。省会。 ⒉ 节约,不费:省钱。省事。省吃俭用。 ⒊ 简易,减免:省略。省称。省写。 ⒋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省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省。门下省。秘书省。 |
八 | bā | 八 | 2画 | 基本字义 八 bā(ㄅㄚ) ⒈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八面玲珑。八卦(《周易》中的八种基本图形)。 异体字 捌 丷 汉英互译 eight 造字法 指事 English eight; all around, all sides |
十八省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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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省的反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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